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不得修改或者撤销报关文件及其内容;符合规定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撤销,遵循优先修改原则;不能修改的,撤销。
那么,有哪些规定可以修改或撤销报关单呢?
修改或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手续:
1.出口货物放行后,原申报货物的部分或全部退关,运输工具因安装等原因发生变化;
2.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在装载、运输、储存过程中不一致,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
3.因退税、海关事务担保等海关手续需要修改或撤销报关单数据的;
4.按照贸易惯例进行临时价格交易,实际结算时按照商检质量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支付方式修改申报内容;
5.申请进口货物直接退货手续,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
6.电子数据申报错误是由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造成的。
由于上述不同原因,企业需要向海关提供以下材料:
1.修改/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退关,变更运输工具证明材料;
2.修改/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商检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修改/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签署海关意见的有关资料;
4.修改/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合同、提单、包装单等充分反映实际贸易情况的文件,如实提供与货物销售相关的支付凭证,证明其他商业文件、书面信息和电子数据,申报价格真实准确;
5.修改/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威尼斯国际网站》或《威尼斯国际网站》;
6.修改/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材料。
因操作或书写错误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申报内容的,当事人应当向海关提交《威尼斯国际网站》及以下材料:
(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货单或载货清单等相关文件,可证明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
(二)详细说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海关未发现报关人员逃避海关监督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不予修改或者撤销的,海关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撤销后,纸质报关单与电子数据报关单一致。